108學年度四年級畢業學分審定原則
1. 畢業最低總學分數:128。大一到大四共有16門共通課程,31門系必修。
2. 學群課程依同學所選擇之學群進行修習,需修滿18學分(不含本系必修課程)。
3. 通識共有12學分,依領域規定修習。其中「人文、文明思想和藝術領域:6學分;社會科學領域:4學分;自然科學與數學領域:2學分。」通識課程之「統計學」不可以修習做為通識學分,也不可以用來替補本系之專業必修學分。
4. 除大一體育外,興趣體育4門;歷史為學期課2學分(多修歷史不承認)。
5. 外文領域與語實必須為相同語文,且有先後順序不可顛倒修習,共6學分,除轉學生抵免外一律修習英文。另修習順序顛倒者(先修語(下)才修語(上)則語(下)及格仍不承認。
6. 學分不足的同學可加選系上選修或外系課程,外系可承認18學分,包含有學分的軍訓、外系必修與選修、多餘的共同科(通識、外文領域日韓法德文、電腦、教務處),其中學年課必須上下學期都通過才可以計算。
7. 學年課不可以顛倒修習,學年課不可跨系修。
8. 密集英語(一)、密集英語(二)為多益(畢業門檻450)補救課程,不可計入畢業學分。(可作為大四最低9學分)
9. 暑期進行實習、曾經進行實習、或將於108年12月前完成實習同學,得選修業界實習(F938),完成需繳交資料,得計入畢業學分。
10. 「大1-大4須補修科目表」會於3/4(星期三)傳播倫理於法規必修課程發放,請對照「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必修科目表」、個人「4年級上學期選課清單」,確認是否上下學期之必修課程皆已修習,並加總學群組學分總數,並將結果登錄至「大1-大4須補修科目表」。並在3/4(星期三)-3/10(星期二)前上網加選少修、未補修的必修課程。歷年成績對照表會於3/5(星期四)畢製課程進行傳閱,並請和已完成填寫的「大1-大4須補修科目表」核對,正確請於簽名欄簽名並留下聯繫電話。未簽名同學請於3/11(三)-3/12(四)兩天的13:10-16:00配戴口罩至系辦公室找良媛助教進行核對簽名(僅兩天),配合檢疫措施,一次限一人進入系辦公室。逾期未核對同學,不予協助進行人工選課更正,學分校對表請確實核對。
備註:
(1).服務學習需完成2門,第1門為大一掃地,第2門可選修標注「服務學習」之課程,或參與系學會服務隊。
(2).1-3年級倫理課程會中華文化專題不及格需補修,但是轉學生不需補轉學前的倫理課,出國交換的同學不需補交換的學期的倫理課。需補修同學請至系辦人工加選。
(3).學群課表(依分組自選9科):
數位內容創製學群課程:
多媒體音效與配樂
數位影音特效製作
數位插畫
互動多媒體設計
3D動畫製作
電子書設計與製作
創意與設計
數位內容加值應用
MIDI數位音樂實務
影像藝術設計
應用攝影實務
虛擬實境
跨媒體資訊應用學群課程:
人機互動
訊息與介面設計
影像實驗設計
網站程式設計
消費者行為
資訊出版系統
影像色彩數值處理
數位複印科技
多媒體資料庫
數位典藏專案管理
行動多媒體資訊系統
行動裝置程式開發
(4).必修科目表如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