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階段選課注意事項公告:★9/14開學,上課前請登入專區確認課表與教室位置。

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階段選課注意事項公告:
★9/14開學,上課前請登入專區確認課表與教室位置。
一、選課時間:109年9月15日上午9時起至9月22日7時止
二、選課路徑:http://www.pccu.edu.tw/ → 選課專用入口
三、開放選課課程之教室容量為選課人數上限,先選先上。
四、說明:
(1)109學年度辦理「學碩一貫學程」之系所,於109年9月22日前將學生修習課程之申請表彙整送交承辦人員輸入。
(2)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、應屆畢業生或經核准修習教育學程者,於此階段選課期間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。
(3)大學部四年級(含建築系五年級)學生已修滿通識課程10學分者,於本階段始得加選兩門通識課程。
(4)復學生已預先帶入之課程可依個人修習情形自行加退選。
(5)開設於大一之課程,可於第二階段(109年9月15日上午9時起至9月23日上午7時止)不分選課身份及年級進行選課,各課程之教室容量為選課人數上限,先選先上。
(6)學生應依選課辦法及教務處、各系所組學位學程、語文中心、師資培育中心、軍訓室、體育室、通識中心等公布之選課有關規定,如「選修外系課程」、「修習高年級必修課程」、「修習學分上下限」及「先修或擋修課程」等規定。
(7)如有學分超修(未符合超修資格規定者),學分不足或有選課衝堂情形者,務請於選課期間完成修正。
1091選課說明:
http://www.gcd.pccu.edu.tw/news_search.php?compare=1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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