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獎字第1091049號-國際扶輪3521地區2020-21年度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獎學金,請於109年9月23日前至生輔組辦理。
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ccupost/post/content.asp?Num=202094155748568
國際扶輪3521地區2020-21年度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獎學金實施辦法
第一條 生命橋樑委員會秉持百年樹人教育精神,紮根教育,創造福祉,協助弱勢學子安心就學,順利完成學業,特訂定「國際扶輪3521地區2020-21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獎學金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辦法申請條件、申請時間、贊助金額如下:
(一) 新生申請條件:
1. 凡具大學部三、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,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00萬元以下者。以高年級為優先。
2.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80分以上,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,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(無不及格科目)。
3.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。
4.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,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。
(二) 舊生申請條件:
1. 凡具大學部三、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,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00萬元以下者。以高年級為優先。
2.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,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。
3.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。
(三) 申請時間:請各校於2020/9/30前,將推薦學生名單及申請文件送達主辦單位。
第三條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:每學年數名,依公告執行;獎學金每位學生45,000元,分上、下學期、扶輪年會後三次發放各20,000元、15,000元、10,000元。其中10,000元為勤學獎金,鼓勵第一年之學生完成至少30小時之訓練課程、第二年之學生完成至少22小時、第三年之學生完成至少20小時,並參與2次扶輪例會或服務活動,勤學獎金於扶輪年會後發放。如學生請假未事先經主辦單位、贊助社及導師之核准、上課時數未達期望標準,或未參加贊助社扶輪例會及服務活動,則將無法領取第三次之10,000勤學獎金。上述情況均將影響次年度扶輪社相同或類似奬學金。
作業流程:
(一) 學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,填具並檢附以下文件逕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。
1. 申請表及聲明書(如附件一)。
2.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。
3.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(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)。
4.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5.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(向稅捐處申請)。
6.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。
7.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。
8. 其他 -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…… (非必要)。
9.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,其相關資料可於2020/9/4前逕寄主辦單位。
10. 本年度初次申請新生由各校審核後於2020/9/30前寄主辦單位。
(二) 申請案由各校生活輔導組審查,簽請學務長核定後推薦申請。
(三) 遴選順序以贊助社指定科系∕年級之申請學生為優先。若申請人數超過經費許可核發名額時,遴選順序以家庭平均每人年所得排序,低者優先核發。
第四條 申請此獎學金之學生仍得申請其他獎學金。
第五條 生命橋樑助學計畫課程內容如附件二。
第六條 受獎學生遴選程序:
1. 由主辦單位,邀請各社參與書面審核。
2. 由主辦單位成立遴選面試小組並邀請各贊助社參加面試,面試前主辦社將時間、地點發送給贊助各社,邀請各社生命導師或社長前往參與面試並配對。如無法出席的贊助社,也可委託主辦社協助遴選配對。
3. 整體預計於2020/10/18前完成面試,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。面試委員報名表如附件三。
4. 贊助社導師得指定原贊助學生,惟該學生必須符合本申請辦法之資格。
第七條 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的導師制度
各贊助社指定社友擔任受獎學生的導師,2020/10/24參加課程說明會暨第一次相見歡,於學生相互認識交流。導師除了給予學生個別關懷、邀請學生參加例會與服務之外,在學生參加各課程的期間,學生也會透過各種方式和導師分享學習心得,如參加學生的學習成果發表會、引導學生分享其職涯發展及年度計畫的進展情況、參加職業座談會分享職涯經驗和看法……等,由導師給予學生回饋、陪伴受獎學生成長、並使其體會到扶輪親善無私的奉獻精神。
第八條 根據受獎學生參與本計畫之各項表現綜合評估,經執行團隊評估為優秀者,得推薦至扶輪社友企業實習。扶輪社友得為之撰寫推薦信。
附件一:學生申請表 <本資料僅供評審委員審查用,您的個資將受保護>
附件一之一 聲明書
附件二:課程規畫表 (以錄取通知所附課程時間表為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