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視實習辦法 (暑期實習招募至4/12)
實習期間與時數
一、上學期實習:每年9月至次年1月。實習至少三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480小時。(須扣除用餐一小時)
二、下學期實習:每年2月至6月。實習至少三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480小時。(須扣除用餐一小時)
三、
暑期實習:每年7至8月。實習至少一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160小時。(須扣除用餐一小時) 如因業務需要或特殊原因,實習日期得與校方協調後訂定。
申請辦法
一、由本會各部門提供實習名額,交由公關組彙整後,發函至各大專院校。
二、申請所需資料:
1所屬科系之系主任推薦函。
2.當學期系上排名百分之二十之成績證明、成績單影本。
3.實習生個人報名表(註明希望實習前三志願部門及理由)。
4.自傳。
以上四項書面資料由各系所統一填寫實習報名表後寄至本會公關組,同時將個人報名表及自傳E-mail至 student@mail.pts.org.tw 信箱。每系以申請二名為限,本會將按資格審查結果分發,若未額滿,則視實際情況增加各系名額。
三、辦理時程:
暑期實習(7月至8月):
一、3月15日前公布當年度暑期實習內容與招募名額。
二、4月12日報名收件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5月1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。
https://www.pts.org.tw/student/summer_quota_0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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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實習(9月至次年1月):
一、 5月20日前公布實習內容與招募名額。
二、 6月19日報名收件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 7月6日前公布錄取名單。
下學期實習(2月至6月):
一、 11月20日前公布實習內容與招募名額。
二、 12月15日報名收件截止 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 12月25日公布錄取名單。
https://www.pts.org.tw/student/semester_quota_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