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108學年度修讀「輔系/雙主修」相關事宜

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108學年度修讀「輔系/雙主修」相關事宜



一、108學年度「輔系/雙主修」申請日期自108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止。

二、修讀輔系、雙主修申請表,詳如附件1-1。

三、「輔系/雙主修」修讀流程及注意事項,詳如附件1-2。

四、申請表格請逕至附件或本校網站教務處教務組下載列印。

五、若本系課程名稱與加修「輔系/雙主修」名稱相同,是否免修或另補修學分,請洽各加修學系;「輔系/雙主修」必修科目表請自行下載(路徑:行政單位->教務處->教務組->輔系/雙主修必修科目表)。

六、檢附本校「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」(附件1-3)及「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(附件1-4)。

七、108學年申請各學系申請條件彙整表(附件2)。

八、於107學年度起具輔系/雙主修資格之學生,於具資格後修習課程將不收取學分費,惟單獨開班應繳交學分費;學生因修習輔系/雙主修而延長修業年限,延長修業年限期間應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相關費用。

九、自107學年度起,具輔系雙主修資格者,學分上限修正為28學分,可申請加修1科;並調整選課及人數過多之課程分班分組之優先順序。

十、若加修學系課程有異動須依當年度開課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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