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校內轉系申請自4月22日至26日開放申請
參閱附件
注意事項如下:
1.本學期(1072)休學者不可申請轉系。
2.校內轉系報名表請自行下載,每位同學僅可申請一個志願。
3.申請表填寫完畢後,至遲於4/26前繳交至「原就讀系組辦公室」.
4.各學系組學位學程之申請條件/名額/考試方式等,請參閱附件(請留意各學系組考試時間,並自行參加考試)
日文系、資傳系及電機系修改申請資格,請特別注意
5.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組,須於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組範圍內辦理。
6.其餘注意事項,請參閱附件。